七. 基督的超越(六)

──基督超越旧约(8:1-10:18)



I. 序言

耶稣基督的超越在上文已异常显著,他是神给世人最后与最完全的启示,他又超越天使、摩西、约书亚及亚伦,他是最完全的祭司。现今作者将上文的重点再作一次复习(8:1的「第一要紧的」),并将基督成为更完善祭司的基础──新约──作一个详尽的阐释。新约是7:22所述之「更美之约」,如S. J. Kistemaker言,下文正是7:22的诠释(注1)。

「约」字是本段的钥字(全书共用十七次,新约共有三十三次),亦是犹太人信仰的中心。他们认为神与祖宗立了约,故他们永远是神的儿女,这身分与荣耀永不动摇;再者,他们认为神以「约」(摩西的)将他自己与他们连结在一起,又透过旧约的献祭制度表明神与他们常在沟通的关系内。但作者在此处指出,旧约的祭司与献祭制度经已古旧(8:13),如今被新约取代了;况且新约本不是未曾预告过的,反是按照神给耶利米的应许而来的。从「新约」应许来的新大祭司,在其所作的献礼事上,远超旧约的预备,这是作者在全文的本意(注2)。

作者在本段论证基督超越旧约,非说他不尊崇旧约,反之从书的内证可见(如1:5,13及多处旧约经文的活用),作者特别崇敬旧约圣言,只是旧约内的礼拜制度则被基督所始行的「新约制度」取代了。



II. 基督是更美的祭司(8:1-13)

    A.新大祭司的描述(8:1-5)

「我们所讲的事,其中第一要紧的,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;在圣所,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;这帐幕是主所支的,不是人所支的。凡大祭司都是为献礼物和祭物设立的;所以这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的。他若在地上,必不得为祭司,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。他们供奉的事,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,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,蒙神警诫他说:『你要谨慎,作各样的物件,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。』」

在介绍基督是新约的大祭司时,作者遂先介绍这位新大祭司的职事。他说他一直「所讲的事」现在式分词,非单指下文的话(注)3,亦包括上文(注4))之「中心」 ,意「头」,指「总结」,亦可指「最主要的」,和合本译作「第一要紧的」,「其中」是补字,含义是总括上文最中心的话),就是「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」(8:1a)。陈终道牧师说得对:此处作者特别强调第一要紧的,不是旧约所着重的圣所或律法,而是一个这样的大祭司,他是更美的大祭司(注5)。这大祭司是怎样的? 作者在三方面介绍他:

1.他是在神宝座右边的大祭司(8:1b)──旧约的祭司从没有一人在服役时可坐下的,因为他们的工作是不能停止的(参来10:11)。现今基督将自己献上为祭,所以按救赎之工来说,基督已完成其伟大的工作,他可坐下,安歇其工及享受神的尊荣接待。神宝座的右边是一个尊荣之处,基督今坐在那里一方面表示他的工作已告完毕,另一方面表示神将他升高至此荣耀尊贵的地位,正如基督在地时向神的祷言(参腓2:9;约17:1,5)。

犹太人的公会在会议时,主席之左右皆为重要选委。在左的是「控罪书记」,工作主要是记录与宣读控罪及刑罚之种类;在右的则是「赦罪书记」,其工作主要是记录与宣读罪之赦免及释放,故在右边的那位是众目所及的,他亦称为「恩慈书记」,现今作者将基督描作扮演此角色的(注6),那是感人至深的。

2.他是在圣所里的执事(8:2)──「执事」一词在上文用作天使方面(1:7),保罗亦以之解释自己的(罗15:16)或别人的使命(腓2:25);但此处可意「专司属灵事物者」,基督是在圣所内专负责沟通神人关系的。「圣所」按9:3言是指「至圣所」, 那是大祭司才有资格进入之处。这圣所又称为「真帐幕」。「真」非指以前的是虚假的,而是说以前的是影子,非实体之意(注)7。起初的圣所是在地上的帐幕内,但那帐幕是人所支立的,而基督现今所处的帐幕是神所「支立」的(意「缚束」路21:35 ;提后3:7等同字译作「网罗」,那是比喻用法)。按9:24言,天上的圣所就是「天堂」,那是神的所在地,亦是基督的「住处」。

作者在此处作了数个对比(基督在真帐幕之至圣所内作执事,这帐幕是神支立非人立的,而这真帐幕就是天上非地上金银木石内之圣所),处处显出基督的工作超越人间的大祭司,是读者该信服的。

3.他是在天上仍献奉的大祭司(8:3-5)──第二点的介绍是因前二点引起的。据上文所论,基督既已坐下,安歇了一切的工作,包括大祭司的供奉,那末他还会作什么,这是读者的疑问,亦是作者要解释的。他要证出,基督在地上的工虽然歇了,他在天上的却没停止,这样他那无止息的供奉明显就胜过人间的祭司了。

作者指出,凡人间祭司的设立都是为献各项祭物,此等礼物及祭物代表个人向神的奉献、感恩、立愿及求恩赦等。至于为救赎方面,基督已将自己献上作为活祭(参7:27;9:14)。他不再需如此献己给神,但人的感恩、立愿、赞颂等,基督仍将这些献给神,故此他的供奉之职还未了结(8:3)。再者,基督在地上时的供奉不是照旧约律法的,因他不是利未人,他虽多行神迹奇事,但他从没僭越利未祭司之职,他从不敢踏入圣所内为民献祭(8:4)。但他又既为大祭司,他的供奉便按利未祭司之祭物所投射的实体而作的。利未人所作的只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象,如神当初对摩西所说的(「警诫」之原文是一旧约专用神学词汇,尤指「神启示的诫命」;参出25:40;来11:7;12:25;8:5)。

作者续再指出,旧约献祭之制度及每一事物本是天上事的形状与影象。「形状」 ,意「副本」、「榜样」,此字在约13:15译作「榜样」;来4:11作「样子」;9:23作「样式」)指真样的代表样本;「影象」(,意「投影」或「影子」)指真象的投影(没有真象就没有投影),这二字指出,旧约之献祭原来是「天上事」(可译作「天上圣所」或「天上帐幕」,「圣所」与「帐幕」为补字,如「事」字亦是补字)(注)8的副本或投影,而「天上事」才是真实体。摩西当年受启示造帐幕时,神已吩咐他照山上的样式而造的(「山」是指「西乃山」)。「样式」(意「榜样」、「标本」、「模式」、「前表」)指神早已有个献祭的范本在其心意内,古时借着利未的制度稍让人先窥其样子如何,后来在基督的祭司职任内却显明神真正的样式。


B.新约的描述(8:6-13)

「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,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;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。那前约若没有瑕疵,就无处寻求后约了,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,『日子将到,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;不象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,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,与他们所立的约;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,我也不理他们;这是主说的。』主又说,『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;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,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;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,你该认识主;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。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,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。』既说新约,就以前约为旧了。但那渐旧渐衰的,就必快归无有了。」

在上文作者介绍基督这位大祭司是特别超越别人的,他的供奉地点乃在神宝座之右边,那是天上的圣所,而他的供奉长久不息,非象人间的大祭司。如今作者将基督作大祭司的基础──新约──作一简介(第9章详论),以示基督之成为大祭司,一面是按神与以色列的立约而来,一面指出基督为祭司之基础远胜利未祭司之根据。

作者在十方面介绍新约的特色:

1.新约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(8:6)--基督的职任是「更美」意「优异」、「至尊」,罗12:6同字译「不同」),因为他作了更美之约的「中保」 ),意「中间人」,参加3:19;提前2:5;此字是法律词汇,尤指法官的身分与工作。他是两难间的调解人或是公正的审判者。W. Barclay谓在罗马有一法官公会名arbitri, 法官称为「中保」(注9)。「中保」是服侍两边需要的人,如旧约的祭司般,但基督将神爱的救赎与人的罪连接起来,故他是更美的中保。基督之美不单在成就救赎方面,亦因他为祭司的约是更美的,这约称更美基于建立在更美之应许上。「应许」)是每一项合约的基础,所以合约的好或更好在于应许的内容或应许的性质。有些应许是有条件的(如摩西的约,或称旧约,参出19:5-8;24:3-8) ;一些却是无条件的(如耶利米约或称新约,参耶31:31-34)。旧约是人向神作的保证、应许、允诺;新约是神向人作的保证、应许、允诺,所以受惠的是人非神。再且,受惠人无权订立约的条款,亦不能改变之,是以称为无条件,故此是为更美之约(注10)。W. Barclay解释,作者在此处介绍新的「约」时,他不以惯用的字汇suntheke,因此字多指在双方认可的条件下才签订的,如婚约、商贸之约,表示约是带有条件性的,反选用diatheke一字表达之,因此字意遗嘱,是单方面订立的、又全是恩典性的,故指出无条件之性质,需待死后才能生效(注11),可见作者用心之良苦。

2.新约是取代旧约的(8:7)──在名称上,旧约称为前约,新约称为后约。若前约「没有瑕疵」意「无错误」,路1:6;腓2:15;3:6等同字译作「无可指摘」),后约也不用来临。「瑕疵」非说旧约有毛病,旧约是神颁下的,在本质上没有不妥,只是因人的软弱之故,旧约便显出有瑕疵了。若旧约可以满足人的需要,那就不用「寻找」(意处心积虑的搜索)新约了。现今基督既已来临,新约已立,那就说明前约不如后约了。

3.新约是将来的(8:8a)──「日子将到」指新约条款完全应验之时乃是基督在地上执掌王权之时,因为只有在此时人对神的认识才能毫无隔阂(注12),现今只能算是部分应验时。

4.新约是神主动订立的(8:8b)──因为百姓的「瑕疵」之故,所以神借着耶利米(31:31-34)主动与他的选民立约(「我要」显出此约是神主动订立的)。他不需与人经商讨后才订立,亦不用人同意才实行。「另立」(意「将要完成」、「将要成立」;太7:28同字作「完了」;路4:2作「满了」;罗9:28作「成全」;下文8:10之「立」为意「将要写上」、「将要铭刻」)一字显出使人最后完全蒙福的大计全是神主动设计并执行的。

5.新约是神与选民立的(8:8c)──新约的直接对象乃神的选民,他们是新约的直接受惠人(参约4:22; D. Guthrie据此谓希伯来书没有一句是为外邦人说的(注13))。神从没与外邦人订立任何合约;外邦人能享受新约的恩典全基于亚伯拉罕约中之「普世因素」(universal aspect;参创12:3);严格来说,旧新两「约」都是与选民非外邦立的(注14)。选民若要蒙恩,必先有信(即悔改),外邦人亦如此(参下文详论此点)。

6.新约是完全簇新的约(8:8d,9)──「新」字(意「本质上的新」,「另外非同质的新」, 如约12:34的「新诫命」,强调质素上的「新」,非时间上言)明指旧的约将要被废除、取代,因为神的百姓不恒心守他的约(表示此约是条件性的),他们便因自己的悖逆毁了那约,以致神「不理」 ,意「不关注」,2:3同字译作「忽略」)他们(指后果方面言),所以神才与他们另立一条全新的约,与先前的迥然不同,因这是一条无条件之约。

7.新约是内在的(8:10)──新约与旧约其中最大之区别乃是前者是内在的,后者则是外在的。旧的刻在石板上,新的刻在心内(参结11:19,20;36:26,27;赛54:13;约6:45;14:17)。新约与圣灵内住人心的工作有关,是旧约时代所无的。

8.新约是个人的(8:11)──在新约的保证下,人人都会认识神,这是圣灵的工作,是圣灵新的职事(参约6:45;14:26;约壹2:20,27)。在此时再没有知识等级阶层之分(如在犹太教内),因为由最小至最大都必认识神。在旧约时,因神的启示未臻完全,故有祭司、先知等将神的真理向人阐明,如今却不用多此一举了(注15)。

9.新约是成就救赎的(8:12)──此处是新约条款的核心,这是旧约所不能作的,如今新约竟然能够作到了,那叫人如何不喜欢它。在旧约的救赎制度下,人只能望门兴叹(参来7:11;9:9;10:1,3)。本节之「宽恕」与「不再记念」二词是旧约圣徒每日的期待,如今罪不再成为神人间之阻碍,新约的福竟不劳而获,这是何等令人兴奋与鼓舞,所以这两个词汇带给读者无限的保证与欢欣。

10.新约是现在的(8:13)──作者在此节指出,这是他按照耶利米约的领受而作的总结。既然神已提及「新约」,那就说前约是「旧的了」(完成式动词,表示已经完结了;路12:33同字译「坏的」)。在耶利米时代,先知早已将前约作「旧」的办,读者亦无庸置疑新约可取代旧约了。但这「渐旧」(同字,现在式分词,指理论上旧约早已完毕,再不生效,但实际上那是一个渐进式的逐步变旧)(注16)、「渐衰」的「就必快归无有了」意「接近废除」;雅4:14同字译「不见」,描写生命的短暂)。这二词「渐旧」、「渐衰」在古希腊文常合用一起,喻「变成无用」或「不生效力」(注17)。想不到作者写毕此言后不到五年左右,圣殿便遭罗马将军提多毁灭,旧约的外在象征成为一片废墟,「没有一块石块放在另一块上」(参太24:2)。

在神学上言,旧约当基督死时,那划分圣所与至圣所的幕幔由上而下裂开时便告完结了(参太27:50,51),但在实际上言,那还要待70 A.D. 时才现实地结束(注18)。「新约」在教会时代便开始应验,完全的应验仍留待将来。



附论(承接8:8):

「新约」一词在新约共出现六次(路22:20;林前11:25;林后3:6;来8:8;9:15;12:24)。没有「新」字的约,但仍指「新约」的经文为数不少(参太26:28;可14:24;罗11:27;来8:10,13;9:15;十16)。至于「新约」的受惠者是谁,学者的意见总括有四个理论:

a.教会是「新约」唯一的受惠人──此说认为「新约」本是给以色列的,只因神的选民离弃了神,所以他们自动放弃了承受「新约」恩惠的福分,致现今由教会承担之,教会便取代了以色列,因教会是「新以色列人」。这见解多是无千禧年派者的立场(注19),但此说硬将神给以色列人诸约内的咒诅部分留给以色列(因他们离弃神,致神将约福转交别人),「福惠」则转交给教会,此举是不公允的释经结果;再且此说将神给以色列的约作为有条件性的了。

b.以色列是「新约」唯一的受惠人──照此论,「新约」原是给以色列的,教会没有受惠的分儿。这见解是甚多极端时代论学者的立场(注20),但此说否认教会不能承受「新约」的恩惠,故这解说亦是离开了神给人恩约的目的。

c.两约两受惠人论──这论认为「新约」原是给以色列的,但教会在甚多经文支持下亦是受惠人,所以提倡「两约两对象论」;换言之,神与以色列及教会同立新约,是为二个新约,给教会的在教会时期应验,给以色列的在末世(主再来后)才应验。此见解是大部分前千禧年派学者的立场(注21),但此说不能证实神与两受惠人分别立了两个「新约」。

d.一约两受惠人论──此说认为「新约的直接受惠人仍是以色列,但因他们弃绝弥赛亚,故此他们被弃置在一旁(非永久性的撇弃),致新约的内容要待弥赛亚再来地上才完全应验;在此两临之间,教会承受了新约的「赦罪恩惠」部分,到「外邦人添满时」(罗 11:25),神必再复以新约的应许眷顾以色列,使「以色列就全家得救」(参罗11:26);到此时,新约其余的福祉,将会完全应验,而基督的死是新约的基础,启动新约进行,直至主再来,圣餐的设立亦因记念这「新约」之故。这见解亦有千禧年派学者赞同(注22)。R. Gingrich设例说明第四论之意义:有父留下遗言给大儿子,死后有特殊遗产给他。老父殁后,律师宣读遗嘱,发现遗言内却声明大儿子所当收的产业要暂时押后才能接管,现今立时生效的反是小儿子接收自己的产业。小儿子所接收的与大儿子所领受的没有冲突,原来竟是分享遗言内给大儿子当中之一部分,这部分大儿子将来亦享受,只是时候不同(注23)。H. A. Kent补释:「新约」按末世言(eschatological)将在以色列人身上得应验;但按救赎言(soteriological)则与教会「共分秋色」(注24)。



III. 基督是更美的祭物(9:1-10:18)

J. MacArthur甚有智慧地言:「神不会吩咐人放弃一件事而不另给一件更美的作交换」(注25);此言之背景亦是本书读者的难处,他们以为旧约是永在的,无与伦比,永不更换,作者于此生花妙笔地向他们解释,神现今给他们的还远胜先前,他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接受神借着新约给他们的恩典,因为从新约中出了一个无比的祭司,他将自己献上作为祭物,神就以他的血成立新约,取代旧约,这正是9:1-10:18的主旨,分二题段:

A.旧约的礼拜(9:1-10)

1.礼拜的地点(9:1-5)

「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,和属世界的圣幕。因为有预备的帐幕,头一层叫作圣所。里面有灯台,桌子,和陈设饼。第二幔子后,又有一层帐幕,叫作至圣所;有金香炉,有包金的约柜,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,和亚伦发过芽的杖,并两块约版;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;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。」

作者恐防读者以为他在贬抑旧约的价值,故他先指出旧约虽渐归无有,然而旧约亦有甚多使人引以为荣的地方,神亦借之教导人如何敬拜他,所以旧约就包括二件有关敬拜的事,一是礼拜的条例;一是礼拜的地点,称为「属地的圣所」 ,中译「属世界的圣幕」(9:1)。这二件关乎礼拜的活动,作者分开叙述它们的内容,他先叙述礼拜的地点,继而转向礼拜的条例。他称礼拜的地点为「有预备的帐幕」(预备,原文意「建造」,参3:3,4同字译「建造」,此处该译作「预备好了的帐幕」或意译为「这帐幕的设备」),这是指摩西时代在旷野随着百姓漂流时四处搬移的临时原始帐幕,这帐幕亦统称「圣所」,接着作者在二方面介绍这圣所内的各物件:

a.圣所──进入帐幕内的第一院是为「外院」(outer court),这里亦有些设备(如燔祭坛、洗濯盆等),但作者不费笔墨提及这些,他却匆匆的将读者带到圣所的范围内,因为在这里,他能借用里面的物件作为基督的预表。圣所(称「第一房间,中译「头一层」)长宽高各45尺、15尺及15尺,内有三件主要物件:灯台-纯金所造,有七盏灯;陈设饼之桌子--长宽高各3尺、尺半及二又四分一尺,由纯金包皂木造成,上放十二块饼,代表十二支派,每安息日更换一次(参利24:5-8)。

b.至圣所──圣所及至圣所给一块幔子隔开,称为「第二幔子」(由第一幔子便进入圣所;第二幔子进入至圣所),这是至圣所的范围,作者亦呼之为「帐幕」,在这处亦有三件物件:金香炉(直意「烧香之处」或「烧香之器皿」),此炉长宽尺半、高三尺,盛载从外面燔祭坛搬铲来的炭火。按出30:6言,金香炉乃放在圣所非至圣所内,故与此处所记产生矛盾。不少经学家为此甚为困扰,他们的解说有五:(1)作者一时失察,却是无意之失,情有可谅(注26);(2)原文之意可作「炉铲」解,故与出30章并非冲突(注27),但圣经从没说炉铲是金造的;再且,若此字是指「铲」,那末如P. E. Hughes指出,为何作者如此重视这件物件(注28);(3)这是在至圣所内的香炉,是神特别启示作者知道的,故此说又称为「第三炉论」(注29);(4)据王上6:22记,香炉乃放在至圣所内,故这是另一个香炉;可能在赎罪日时,圣所内的香炉就移放在此处,因大祭司需将公牛之血洒在施恩座及香炉之坛角上(参出30:10;利16:12,15)(注30);(5)金香炉(原文可译成「金造的烧香之器皿」,指「炉」或「坛」(注31))本是放在圣所内,但因它极靠近第二幔子,所以犹太传统有时亦将之算为至圣所内物件的一部分(因为大祭司须将圣所内的香灰用铲子盛装带入至圣所内,代表以色列百姓的祈祷)(注32); T. Hewitt 谓「这时至圣所的幔子是掀开的,故可瞧见内里的物件」(注33); S. J. Kistemaker亦云「在赎罪日,大祭司将香坛之炭火搬入至圣所内,故可说香坛设在至圣所里」(注34);陈终道解释言「作者著书之时,圣殿内幔已经裂开,故金香炉在至圣所或内或外的位置,在十架后就不象从前那样有清楚的界限,所以著者在简略的引述中就没有严格按着圣物布置的次序来说明之」(注35)。

除金香炉外,作者还提及包金的约柜(长三又四分三尺、宽二又四分一尺、高二尺),内有三物件;盛吗哪的金罐、亚伦的杖,并摩西的法版;约柜之上是施恩座,座上有二基路伯的翅膀影罩着整个约柜。提到这里,作者就暂时「打住」(「现在不能一一细说」,「细说」原文意「照部分言」;「细」字在路24:42译成「一片」;在徒5:2作「几分」),因那会是涉及基督如何应验旧约圣幕之预表,如今他旨在亦成功地指出圣幕的荣美矣(注36)。

2.礼拜的条例(9:6,7)

「这些物件既如此预备齐了,众祭司就常进头一层帐幕,行拜神的礼;至于第二层帐幕,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,没有不带着血,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。」

当礼拜的物件齐备妥善,祭司进入圣所(称「头一层帐幕」,参9:2),行拜神之礼,这本是颇平凡的动作,但作者借用「常进」)一词,指出旧约祭司职任的缺陷,那是他们在圣所内的工作永不止息,日以继夜的,诸如早晚剔亮灯台,照料香炉(参出30:7,8),每周更换陈设饼,(参利24:5-8)。他们人数逾发众多,至在大卫之时,他们分为二十四班次,然后挨次在圣所内服役,那位早晚负责照料香炉者是一项荣耀的差使(参路1:9),这个缺陷在基督这位大祭司身上却没有存在。

至于至圣所(第二层帐幕),那是大祭司一年一次的专利。既然每年只一次,那必在赎罪日。「一年一次」是指「每年一日」之意,因为在全年中,只有一日他才有机会进入至圣所内;在那日,他会进出至圣所不下于四次(注37)。在该日清早,大祭司先洁净自己,穿上礼袍,全副袍装包括戴有十二彩石的胸牌,肩上的以弗得,然后进入圣幕内为民献上祭物。那日约有二十二种祭物宰杀为祭,此举完毕后他再沭浴洁净自己,又再穿上洁白的祭司礼袍,为己献上公牛为赎罪祭。此公牛是他自费购备的,他把这公牛的血盛在一器皿内(固然有其它祭司帮忙),准备进入至圣所内为民为己赎罪。他将公牛的血及把那从燔祭坛的火炭放置在香炉内,一并带进至圣所内。香炉的烟充满至圣所内,表示圣民赎罪祭的心愿全在此(可能此时大祭司再步出至圣所,将燔祭坛的火炭放置在香炉内,然后又进入至圣所)。在至圣所内,他把公牛的血洒在施恩座上,百姓在外安静等候,他们听见大祭司衣袍上??子的铃声响动,就晓得大祭司在内竭力地为他们献祭献祷,及至大祭司从圣所内出来,他们心头的大石才放下来,因为神接纳了大祭司的献祭,没有认为大祭司不洁净而击杀他。L. Morris谓「犹太传统说这位大祭司在至圣所内的祷言奇短,以防在内逗留太久,一不小心生命便不测,待出来后必设筵款待亲友,以示庆祝平安度过赎罪日」(注38)。

大祭司从圣所出来,在燔祭坛旁早已安排二只公羊等待他处理(参利16:5)。他摇签制定二羊中那只为燔祭羊,那只为放生的代罪羊。燔祭羊立即被宰杀,献在燔祭坛上是为赎罪祭,其血洒在施恩座上(又进入一次);另一只大祭司双手按其头上,象征将百姓的罪转让羊身上,然后带至营外旷野无人之处驱逐离去,使它不能重返人间,以示神不再追究百姓的罪(注39)。

3.礼拜的时限(9:8-10)

「圣灵用此指明,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,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;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,所献的礼物和祭物,就着良心说,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;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,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,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。」

作者宣称旧约利未人礼拜及献祭的手续是为圣灵的「指明」(意「宣告」,「指出」,「表示」;西1:8同字译「告诉」;来12:27作「说」;彼前1:11作「指」),可见他视旧约之圣灵默示论是一项很自然的事。现今他在四方面「指明」旧约礼拜的时限,亦是犹太教的缺陷:

1)在旧约时代(「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」),得救的路(「进入圣所的路」)还未显明(9:8)。

2) 旧约帐幕是新约的「表样」(9:9a)。

3) 旧约的献祭不能叫人得救(「完全」,9:9b)。

4)旧约的条例到振兴时便停止(9:10)。

旧约礼拜条文是表样,是影子,是暂时的,待那实体来临后便可废除,这时刻称为「振兴的时候」(「振兴」一字在新约仅在此处出现,意「正路」、「使正直」,这本是一个医学词汇,形容断骨得接驳,或骨肉得矫直(注41),另一类同观念的词汇可参太19:28的「复兴之时」及徒3:21的「万物复兴之时」)。这字在蒲草文献内形容矫正乖曲之事;在七十士本内译作「改正行动」(参耶7:3)或「寻求公平」(参赛16:5)。F. F. Bruce将之译作「新次序」、「新时局」(new order)(注42)。此字之运用极其重要,指出旧约不能使人「正直」(走上得救的正路),故待新约的安排来临后,旧约便终止了。作者说这是神所「命定的」(意「躺在上面」;约11:38同字译作「挡着」;21:9作「上面」;此字又喻意「迫切」,如路5:1译作「拥挤」;23:23及徒27:20作「催迫」;林前9:16作「不得已」),新约多处亦辅证此时的出现乃在耶稣将自己献上后,人到神的路已经开通,那就是振兴、改纳正轨之途了。



B.新约的功效(9:11-28)

1.基督的身分(9:11-15)

旧约献祭的制度是朝着「振兴的时候」前进的,到那时神以更美的制度取代之,那是新约的制度。新约的主人是基督,他已「来到」意「出现」,「出场」,是过去式分词,表示只需一次的动作)。作者在三方面介绍基督以怎样的身分出场(注意三次「作了」、「成了」、「作了」)

a.他是将来美事的大祭司(9:11)

「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,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,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,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。」


b.他是永远赎罪的作成者(9:12-14)

「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进入圣所,成了永远赎罪的事。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并母牛犊的灰,洒在不洁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圣,身体洁净;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,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,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,除去你们的死行,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。」

基督这位大祭司与地上的截然不同,地上的大祭司在至圣所内为己之罪献上牛犊的血,再又进入为百姓献上山羊的血(参利16:),基督却将自己的血一次(非象地上之大祭司多次进入至圣所)献上,「成了」)永远的救赎(「赎罪」的事原文可译作「救赎」,参太20:28;可10:45;和合本「的事」是补字)。基督的血能造成永远的救赎,这是祭物绝不能成就的,因为(9:13的启语字)若旧约的赎罪法(山羊、公牛的血)或洁净礼(母牛的灰;民19:9,17)能(「尚且」是补字)叫人成圣(即得洁净),那么基督靠着永远的灵(即圣灵;基督在世上的工作皆靠圣灵降予能力而为之,参太12:28)将自己无瑕疵的献上,他的血便更能洁净人的良心(参10:22),使人不再因死行(以行为意图称义,但不能成功,参6:1)而产生的罪疚(9:14中段原文作「从死行中蒙洁净良心」,中译作二句,故「除去」是补字),进而去事奉永生的神。

基督的洁净工夫与旧约的礼仪有别。旧约最高只能给人外面的洁净,而那是暂时兼不完全的;而基督所作的能给人内心的洁净,再无罪疚之感,那是内在的、永久的,是更好、更美的(参林后5:17)。作者在本段内所选用的字汇多次指出基督的赎罪祭远超旧约:「自己的血」,「以祭司之命代替百姓之命」,「一次进入」,「成了永远之赎罪」,「叫人成圣」,「借永远的灵」,「无瑕无疵」,「更能洗净良心」,「除去死行」,「使事奉真神」;可见作者用心良苦,词锋锐利,句句珠玑,感人至深。

c.他是新约的中保(9:15)

「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;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,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。」

   「为此」将上文二点于此作一结束,因为基督代死的缘故,他便作了新约的「中保」 ,意「中间人」,「成立者」或「促成者」,与7:22的「中保」不同),将人在前约时所犯的罪过,叫凡蒙召的人能得着应许给他们永远的产业。「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」此句固然是指犹太人,如今他们蒙赎及蒙召(参太22:1-14)(注45),又蒙赐予永远的产业。「永远的产业」是旧约圣徒所期待的,如今因基督的死,他们的期望成了事实,只待将来得荣耀时便可享受之,这是可喜可贺之「有福的盼望」。


2.基督的工作(9:16-10:18)

基督的身分就是他的工作之结论,两者间之关系异常紧密与微妙。在上文作者述及基督的身分有三,主要指出基督的工作乃为世人死,如今他辩释基督之死是必须的,原因有六:

a.遗命的成立(9:16,17)

「凡有遗命,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;因为人死了,遗命才有效力,若留遗命的尚在,那遗命还有用处么。」

本节首字是「因为」(,原文次序为第二个字),指出作者在述及耶稣的死是有始因的,乃因「遗命」(意「遗嘱」,「遗约」,「约嘱」;此字在蒲草文献内描写一些解决两人争执的文件(注46))的存在便先有立遗命者必死的需要,这样遗命才能生效,因遗命可以随时修改,但立遗命者死后,遗命便成为一分不能修改的证件。遗命本是为后人的享福而订立的,若立命者还健在,后人就不能受惠,所以基督的死是必须的,叫后人能受惠。作者在此处所说的「遗命」乃是指新约如在(下文内「前约」指旧约,9:18)。

b.赦罪需流血(9:18-22)

「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。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,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,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,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,又洒在众百姓身上,说,『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。』他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血上。按着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」

基督之死另一原因乃是根据旧约一个赦罪的原则,就是流血死亡,以生命换取生命(9:18)。既然后约(新约)之生效在于死后,所以新约赦罪的原则与旧约相同,这是本段的要义。 9:18首字为「所以就是」,意说就是前约也是用血立的(参出24:6-8),如新约般(参太26:28)。「立」字(意「重新订立」、「申订」)表示摩西的约乃据自亚伯拉罕之约而成的,因为亚伯拉罕之约亦是一种「血约」(参创15:10)。昔日摩西把各类诫命传给百姓时,他将血洒在「书上」(9:18,指摩西的「约书」,约书是律法之记录,以动作象征使约书生效),又洒在「百姓身上」并「帐幕」和「各样器皿」(9:21),这样「差不多」(意「几乎」[参徒13:44;19:26];除了某些礼仪则用水[出19:10;利15:5;16:26-28;22:6]或火[民31:22]或贫苦人家以素祭代替血祭[利5:11]作洁净的形式外,大部分皆用血)凡物都用血洁净了(礼仪上的洁净非物质上,参民7:1)。

作者在9:19内提及摩西以山羊的血为洁净约书之礼用,但此举在律法中并未明文记载,有些学者认为这是指亚伯拉罕约中的祭物(创 15:9)或是赎罪祭的一类动物(出24:5;利1:10),可是那亦非用之洒在人或物件上的。H. A. Kent对此困惑作这样解释:「山羊」一字虽在甚多古抄本内(如,A,C,D,埃及古本,古拉丁本,拜占庭版本),但它亦不在1:些颇可靠的古本中(如P46,K,(,无数小楷本,叙利亚本,奥利根,届梭多模等),故可将之删掉(注47),但此释法似忽略有分量之古抄本的证据。F. Delitzsch却认为「牛犊和山羊」乃代名词,代表献祭用的牲畜,如在6:1作者用「礼物和赎罪祭」两词代表1:切的献礼(注48),此见解似乎较合理。

本段结语(9:22b)「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」乃据自旧约的要求(参利17:11),此言亦指出流血与赦罪产生极密切的关系,故所有赎罪祭必须献上血祭,这样赦罪之功效便有了凭据。「赦免」 )是一个新约特别的神学词汇,含意甚广,包括「脱离」、「离开」、「原宥」、「取消」,而赦免最合本处的意义(参NASB, NIV)(注49),德国新约学者J. Behm谓「生命的献上乃是付出赦罪的前奏」(注50),此言正道破基督教的信仰核心,犹太教徒读至此处时内心必砰然大受感动。

c.除罪需献己(9:23-26)

「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,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;但那天上的本物,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。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(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象)乃是进了天堂,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;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,象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;如果这样,他从创世以来,就必多次受苦了,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,把自已献为祭,好除掉罪。」

本段首字为「所以」(原文次序为第二个字)(9:23,和合本漏译)连接上文思路。作者在此处指出在一方面()有个「必须」(名词,和合本译作动词)是不可疏忽的,就是「照天上『样式』 ,由「在下」及「指示」二字组成,意「模样」,约13:15,雅5:10同字译作「榜样」,彼后2:6作「鉴戒」;上文来4:11作「样子」,8:5作「样式」)作的物件」(指会幕内的物件及献祭礼仪)须要用「这些祭物」(可指献祭的仪式(注51)或祭物,中译「祭物」是正确的补字)去洁净,会幕需洁净因罪人常靠近之(参利16:16)。在另一面(中译「但」),既然地上会幕需洁净,天上的「本物」(意「物件」)亦同需要洁净,而天上的物件显然当用更美之祭物去完成那洁净之工作,这更美之物就是基督了(9:23)。

  至于天上的物件为何亦需要洁净,神学家为此竭心智费解,释说有五:(1)撒但称为天空之子,故天上亦需洁净。西1:20记基督将万有(包括天上之物)与他和好(如G. H. Lang; Hering);(2)地上会幕之物需洁净非本身不洁,而是因为罪人进入之需要洁净;同样天上之物需洁净亦非本身不洁,而是因罪人需要进入天上之圣所去(如Vincent; Delitzsch; L. Morris; M. Dods);(3)「洁净」解作「奉献」或「开始」,基督之死将天上的物件行个奉献礼,如今人可开始接近之(如Spicq; Lurcemann; Owen);(4)「天上的物件」即信徒,如今他们皆成为圣洁的子民(Lombard; Chrysostom; Luther; Montefiore);(5)地上之洁净象征神的悦纳,天上之洁净乃地上洁净之象征;换言之,同样是象征,如S. J. Kistemaker言,「天上有象征式的洁净,地上有真实的洁净,因地上的洁净是天上洁净的象征;天上洁净因基督的血洁净了地上的人」(注52)(如F. F. Bruce; Westcott; Kistemaker)。

天上之物被更美之祭物洁净,那就是基督,他所进入的圣所(去实施洁净之工)非地上的(地上的只是天上圣所称「真圣所的影象」,「影象」原文意「副本」,复数字,在释经学字汇内称「后表」,英文antetype由此而来),而是「天堂」(单数词,将神的圣殿喻作天堂是犹太人惯常的传统观念,参哈二20;诗18:6;Test Levi18:6(注53))。天堂乃是作者所指的天上圣所,在这里基督「为我们」(「代表我们」)显现),以致神所见的不是我们的罪,而是基督的代赎;不是我们的义,而是基督的义。


d.审判在死后(9:27,28)

「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;象这样,基督既然一次被献,担当了多人的罪,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,并与罪无关,乃为拯救他们。」

基督代死是必须的,因为按「定命」 ,意「储存」;路19:20同字译「存着」;西1:5作「存在」;提后4:8作「存留」)人必须死,死亡结束了人悔改的机会,况且死后人还要面对审判,所以基督为人代死,叫人因信他得救而能逃避死后的审判。为此,基督一次献上自己,担当多人的罪(参赛53:12);「多人」有说只指信的人,但此见解便限制了基督代死的功效;另说指「所有的人」,这解说指基督的死乃为全地的人开了救恩的泉源,凡喝的(有人不喝)就得永生。将来基督还要再来,向等候他的人(指信徒)完成救恩的最后部分(即灵、魂、体全部得赎,参罗8:23),所以基督的再来与罪(赎罪之工)无关,而是为完全的救赎有关之故(「拯救」是名词,「他们」是补字,中译「为拯救他们」,该译作「为了他们的救恩」)。

e.律法不完全(10:1-9)

「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象,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,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。若不然,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往了么;因为礼拜的人,良心既被洁净,就不再觉得有罪了。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,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,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,就说,『神阿,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,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;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;那时我说,神阿,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。』以上说,祭物和礼物,燔祭和赎罪祭,是你不愿意的,也是你不喜欢的,(这都是按着律法的);后又说,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;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,为要立定在后的。」

 10:1节的首字是「因为」(,原文次序为第二个字),他将上文引伸至这里继续讨论之,他指出基督之死乃必须的另一根由是因旧约不能使人得完全之故。关于此点,作者分二方面阐释,他先指出律法(代表整个旧约献祭制度)的不完全(10:1-4),再论基督之来临旨在完全之(10:5-9;本段之论据与上文多有重复,作者只在细节上提供了一些新资料)。在首节内,作者以精炼的文笔指出律法的「是」、「不是」及「不能」。律法是「将来美物的影儿」,「将来美物」即新约(参9:11),律法只是「影儿」(,意「荫影」,参可4:32同字作「荫下」;太4:16作「死荫」),它不是「本物的真象」意「实物的肖象」)。「影儿」与「真象」为二个特别词汇;作者以之对比旧约与新约;前者为旧约,后者指新约;「影儿」指接近神的旧法门;「真象」是近神前的新途径。「影儿」有形式,没有实体,「真象」是那实体(参西1:15,基督是神的真象;西2:17论旧约即后事,基督即形体)。再者,律法亦「不能」意「永不能」,是强硬语调)每年借大祭司在赎罪日使崇拜者得以「完全」( 指永久性完全的被接纳,俗谓「得救」;参利4:20,26,31,35;彼前1:10);「否则」(意「既然不」,在此处可译作「否则」,以示与上文作比较,中译「若不然」)神便早在多年前使献祭的事止住了(注55),因为若祭物能叫人完全,人之良心被洁净,不再觉有罪,那就不用再献赎罪祭了(10:2),可是祭物之目的只在叫人想起罪(故就需要献祭),决不能除罪(10:3,4)。

正因旧约的献祭永不能除去罪,反叫人常「想起」罪是名词,中译为动词, 此字在新约惯于形容最后晚餐之目的,故带提醒作用(注56),「所以」(应译作「结果」,「因此」或「故此」,10:5)基督降世为了完成神的旨意,那是「除去」(,意「杀死」)在先的(指旧约律法下的献祭制度),立定在后的(即新约)(10:9)。作者引用诗40:6-8解释(此段诗篇强调顺命的重要),神不是否定祭物与礼物的重要(参撒上15:22;诗40:21;51:19;赛1:10;何6:6;耶7:21),因那些亦是神命定摩西去行的,只是神着重顺服胜于献祭(参撒15:22;赛1:11;15-18;10:5-9;诗51:6),此点基督却能使神完全喜悦。作者所选用的旧约经文与10:5-7略有差别。旧约玛琐拉本「身体」字是「耳朵」,意说顺命是听命而来。七十士译本将「耳朵」译成「身体」,可能以「耳」代表全部「身体」的用途(注57); Z. Hodges谓这是「代名法」(synecdoche)的运用,以部分(耳朵)代表全部(身体)(注58); H. A. Kent却说作者以此暗示基督道成肉身(注59)。C. L. Pfeiffer正确地指出,希伯来书作者引用七十士本的译文,旨在强调全部顺服的意义(注60)。作者将所引用的旧约经文分二次叙说(10:5-7为首次;10:9是第二次;注意「说」字分别在10:5,9),首段强调神并不以旧约的礼仪祭祀为对人最终的要求,暗意读者不应以旧约的祭仪为永不更易的要求;次段强调神的弥赛亚仆人所作一切才完全合神的旨意,读者不用惧怕相信他。作者将这段引用之旧约经文放置在基督囗中,如基督在世时曾有如此宣告,但新约则全无记录,陈终道解释:「作者可能指基督借诗人的话曾作同类的的宣告(参类同的话在太9:13;12:7;约4:34;5:30;6:38;7:16(注61)),但这还可能是作者的的默示论「作祟」,他常喜将「人」的话作为「神」或「圣灵」的话(参上文3:7,8:8等)。

f.靠主得成圣(10:10-18)

「我们凭这旨意,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,就得以成圣。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,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;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,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;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。因为他一次献祭,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。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;因为他既已说过,『主说,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;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,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。』以后就说,『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,和他们的过犯。』这些罪过既已赦免,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。」

「成圣」(众数被动现在完成式,指基督一次献上,人就得以成圣)及得以「永远完全」,两者全是敬虔旧约信徒一生最大的盼望。前者(成圣)表示完全的圣洁,后者(完全)表示完全的蒙神悦纳,两者意义极近,共指洁净无匹,神完全欢纳这等人进到他的面前,这是指信徒地位上成圣的问题,亦即俗称「得救」,非生活方面。此举全靠基督完全顺服神的旨意,将自己献上为赎罪祭之故(10:10),所以基督之代死是必须的,否则人永远不能成圣及得以完全(参2:11)。

10:11-18整段只是10:10的诠择。作者在五方面宣告:

(i)旧约之祭司「天天」(意「多次」)站着供奉,基督只一次献上就能生效,因工作完结成功之故(10:11,12)。

(ii)旧约之祭物不能永远「除」罪(由「周围」及「举起」二字组成,意「揭除」,林后3:16同字译「除去」)(10:11)。

(iii)旧约预告(参创3:15),基督将要把他的仇敌作脚凳(参诗110:1;作脚凳为旧约俚言,意「完全降服」或「得胜为王」),如今基督救赎伟工已成,现只等候(「等候」二字表示作已成)将来复回成为全地的王,令全地呼他为主(参腓2:10;10:13)。

(iv)基督使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,救恩是白白的,一次献给赐予,永不收回,故「一次得救必永远得救」(10:14)。

(v)旧约预言如圣灵之话(参耶31:33-34),神要将新律法写在人心中,又赦免他们的罪愆与过犯,如今基督把己献上正是预言完成的前奏(10:15-17)。

10:18亦可说是全段的总结(首字是一结论式的引导字,可译作「在此」,参西3:11同字译法;这字将上文的辩论在此作一了结,可说既有上文的辩论,便有下文的感慨)(注62)。既然新约已成立,基督已献上自己为赎罪祭,罪得赦免的泉源从今为人开启,人就不需再为罪献祭了。此言对当时读者如当头棒喝,唤醒他们从今不用回复旧约的形式,冀求获得成圣与完全,如今只需安稳在神的应许中,尽量汲取赦罪的恩典便是了。无可否认地,10:18不只是本段的总言,亦是全书神学部分的总结束。


* 书目注明:

(注1) S. J. Kistemaker, "Hebrews" ,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, Baker, 1984c, 1985, p.230.
(注2)D. J. MacLeod, "The Doctrinal Center of the Book of Hebrews" , Bibliotheca Sacra, July-September, 1989, p.301表同感。笔者蒙Mac-Leod氏寄赠「投稿版」全文(galley proofs)。此文将在笔者本书脱稿后出版。
(注3) 如H. A. Kent,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, Baker, 1972(, 1974, pp.145-146.
(注4) 如J. F. MacArthur, Hebrews, Moody, 1983, p.206; D. Guthrie, "Hebrews," N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, IVP, 1983, p.170.
(注5) 陈终道著《希伯来书讲义》,宣道书局1977年版第160页。
(注6) J. F. MacArthur, p.207.
(注7) 同上书第209页。
(注8) 如H. A. Kent, p.149; D. Guthrie, p.172; F. F. Bruce, "Hebrews,"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, Eerdmans, 1964(, 1972, p.161.
(注9) William Barclay,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, Westminster, 1955(, 1976, p .89.
(注10)H. A. Kent, p.151; J. F. MacArthur, pp.212-213.
(注11)W. Barclay, p.91;另参同作者著, New Testament Words, SCM, 1964, pp.64-66。
(注12)R. G. Gromachi, Stand Bold in Grace: An Exposition of Hebrews, Baker, 1984, p.142; D. Guthrie, p.177.
(注13)D. Guthrie, p.175.
(注14)J. F. MacArthur, p.213.
(注15)H. A. Kent, p.154.
(注16)D. Guthrie, p.178.
(注17)F. F. Bruce, p.177.
(注18)Z. Hodges, "Hebrews" ,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, New Testament, Victor, 1983, p.800表同感。
(注19)如R. C. H. Lenski; O. T. Allis; B. F. Westcott等不赘书名页数。
(注20)如J. N. Darby; C. F. Baker; C. T. Stamm; E. W. Bullinger等不赘书名页数。
(注21)如L. S. Chafer; C. C. Ryrie; J. F. Walvoord; J. D. Pentecost等不赘书名页数。
(注22)如C. I. Scofield; H. A. Kent; R. Gingrich; C. C. Ryrie (此人在后来的文章, "New Convenant" , Wycliffe Bible Encyclopedia, I,Moody, 1975, p.392改变了他先前的立场)。笔者赞同此说。详论参H. A. Kent, "The New Convenant and the Church," Studies in Honor of H. A. Hoyt, Grace Theological Journal, Vol.6, No. 2, Fall, 1985, pp.289-298。
(注23)R. Gingrich, The Book of Hebrews, Riverside Press, 1983, p.17.
(注24)H. A. Kent,"The New Convenant and the Church" , p.297.
(注25)J. F. MacArthur,p.270.
(注26)如C. Spicq; J. Moffatt; M. R. Vincent; H. Montefiore; Jerome等不赘书名页数。
(注27)如H. Alford; Bengel; Anselm; Aquinas拉丁通俗本;叙利亚译本。
(注28)P. E. Hughes,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, Eerdmans, 1977, p.311.
(注29)如M. Luther所倡导。
(注30)F. F. Bruce, Questions to Answers, Zondervan, 1972(, 1978, p.123.
(注31)如七十士译本; Theodotion Symmachus译本及其它甚多古译本等。不少古释经家或史学家如约瑟夫,裴罗,亚历山大的革利免;古考古学家及经学家如Grotius, Stuart, Stier, Michaelis与近代学者如L. Morris, G. W. Buchanan 亦采相同的译文。
(注32)如H. A. Kent; P. E. Hughes; B. F. Westcott; R. Gingrich; T. Hewitt 等不赘书名页数。
(注33)T. Hewitt, "Hebrews" ,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, IVP, 1960(, 1978(8th), p.141.
(注34)S. J. Kistemaker, p.238; J. V. McGee, Hebrews, II, Thru the Bible Books, 1978(, 1983, p.31表同感。
(注35)陈终道著上引书第178页。
(注36)D. Guthrie, p.22, 52.
(注37)见Yoma 5:1-7:4, 引自G. W. Buchanan, "Hebrews," Anchor Bible, Doubleday, 1972(, 1985, p.143; H. W. Montefiore, "Hebrews," Harper'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, Hendrickson, 1964(, 1987, p.148.
(注38)见Yoma 7:4, 引自L. Morris, "Hebrews" , Expositor'sBible Commentary, XII, Zondervan, 1981, p.83。
(注39)详论有关大祭司在赎罪日的「活动」,参F. Delitzsch,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, II, T & T Clark, 1871; Klock & Klock, 1978, pp.464-481。
(注40)如F. Delitzsch, II, p.69; L. Morris, "Hebrews" , Bible Study Commentary, Zondervan, 1983, p.82; P. E. Hughes, p.23等; 非H. A. Kent (p.168)将之解作「旧约时期」。
(注41)C. L. Pfeiffer,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, Moody, 1962, p.73.
(注42)F. F. Bruce, p.197.
(注43)D. Guthrie, p.22.55.
(注44)H. A. Kent, p.170; D. Guthrie, p.22.55.
(注45)H. A. Kent, p.174.
(注46)F. F. Bruce, p.210.
(注47)H. A. Kent, p.175.
(注48)F. Delitzsch, II, p.114.
(注49)Ralph Earle, "Hebrews" , Word Meanings in the New Testament,VI, Beacon Hill Press, 1984, p.34.
(注50)J. Behm, "haimatekchysia" ,TDNT, Vol. I, ed. G. Kittel, G. Friedrich, Eerdmans, 1964, p.176.
(注51)D. Guthrie, p.196.
(注52)S. J. Kistemaker, p.262.
(注53)R. H. Mounce, "Revelation" ,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, Eerdmans, 1977, p.157.
(注54)B. F. Westcott, p.275.
(注55)H. Montefiore, p.165.
(注56)L. Morris, "Hebrews" , Expositor's Bible Commentary, p.96.
(注57)同上引书第92页。
(注58)Z. Hodges, "Hebrews" ,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, New Testament, Victor Books, 1983, p.803.
(注59)H. A. Kent, p.22.58.
(注60)C. L. Pfeiffer, p.78.
(注61)陈终道著上引书第204页。
(注62)D. A. Hagner, "Hebrews" ,Good News Commentary, Harper & Row, 1983, p.14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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