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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以色列的王回天国了(28:1-20)

马有藻

  
  I.序言
  马太福音的主题乃追溯以色列拒弃耶稣为弥赛亚的因由,过程及后果。虽然耶稣多次多方晓谕他们,并借神迹奇事彰显他的权能,无奈人心刚硬坚拒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叫他未能如期建立他的国度。太27章记述以色列最后弃绝耶稣为王的行动 -- 将他钉死在十架上正是「以色列的王被夺去了」。
  太28章遂记以色列的王,弥赛亚耶稣经复活而回返天家的过程,复活指证耶稣绝对的权据,他能使人复活(参路 7:14-15;约12:13-14),自己亦能复活。此外据徒2:30-32言,复活更证明耶稣确是继承大卫宝座的弥赛亚王。再者,本章同时亦记述耶稣给「新天国子民」最后的托付,使属神的人在耶稣复临前能继续他的意愿使万民成天国的门徒。全章共分三段:(1)弥赛亚的复活(28:1-10); (2)反复活的计谋(28:11-15);(3)弥赛亚回天国前的使命(28:16-20)。
  马太没记载耶稣复活后怎样训练他的门徒,但从徒1:3-8中略知他们谈话的中心均以神的国为主题。耶稣对门徒向他查询在何时「复兴以色列国」这问题避而不答(非说他们对神国建立之观念仍有谬误,他们只是不晓得神国会在何时实现在地上,应验他们的祷告(参6:9-10)),反向他们强调在天国建立前需将福音传遍地极的使命(参可 16:19;路 24:47-48;徒 1:8)。
  II. 耶稣的复活(28:1-10)
  A. 天使向妇女的显现(28:1-7)
  在「众安息日」(sabbaton复数字指逾越节无酵节及每周之安息日)的「尽头」(opse,意「之后」),每周首日之始,此时天色迷蒙(「天快亮」原文 epiphoskouse意「破晓」、「黎明」),那向坟墓对坐的两妇(参 27:61)及一群同伴带备香料来到坟前(在安息日回了家)意欲膏抹耶稣(28:1;参可 16:1;路24:10)(28:1的「那个」马利亚是为了指出与抹大拉的马利亚有别,这「那个马利亚」即27:56那位)。忽料地大震动,天使下凡将墓石辊开,非使耶稣出来而是让「复活证人」进入(28:2)。
  天使样貌衣着「超凡」(不同凡响),看守的人吓至半死(28:3-4)。天使告众妇女勿惊及勿失望,她们要寻找的耶稣已如他所言复活了,她们可入内看个清楚(28:5-6),然后将复活的真实告诉其他门徒,并如耶稣所言(参26:32)在加利利将再见证耶稣复活的真体(28:7)。
  B. 妇女向门徒的报讯(28:8-10)
  听完天使的指示后,众妇女惊喜交集,旋即急欲奔告(参下文28:11「她们去的时候」一语)耶稣的门徒(28:8)。忽然耶稣向她们显现(「愿她们平安」乃犹太人见面礼词),她们喜极拥抱耶稣之脚及拜他(28:9)。耶稣证实天使所言(参28:7),吩咐她们将前往加利利「叙旧」的约会告诉「我的弟兄」(28:10)。「我的弟兄」一词非指十一门徒(注 1),因上文已用「他的门徒」一词(参28:78)以示区别,而是指那些乐意跟从耶稣的人(尤是从加利利来的信徒;如 20:17; 21:8-946; 23:1; 27:55;另参12:50),故有在加利利再会面的「预约」。此见可解释 28:17记门徒中仍有疑惑者)(注2)。这是耶稣的计划:他的工作在加利利广大展开,他工作的继续,大使命的托付,亦以加利利为其工作继续的托付地(注 3)(路加亦记在耶路撒冷另有大使命,参徒1:8)。
  III. 反复活的计谋(28:11-15)
  本来密封的坟墓今门户大开,耶稣的「尸体」亦不翼而飞,故看守的兵勇将这怪异事的发生报告给祭司长(非向彼拉多可能因他们是宗教警察)(28:11)。公会又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以「银弹政策」应变(28:12),教唆兵卫说因一时贪睡而失职(因罗马兵没一人敢在站岗时贪睡,违者乃死刑之罚(注4);再者罗马兵亦不易受贿),遂说给耶稣的门徒将尸身盗走(睡着的守卫又怎知是耶稣的门徒盗尸?)(28:13)。又说若此事泄漏出去他们总有办法化解彼拉多的猜疑或怒气(28:14)。故D. A. Carson 谓兵丁必是公会的宗教警察,他们较易受贿,且公会首领还向他们保证彼拉多不会追究这事(注 5)。
  兵丁受贿后照公会首领之嘱咐行了此事,到马太著书立说时还盛行(传说至第一世纪初期游斯丁时(150 A. D.)仍流行,参Dialogue 103,108)(注 6)。马太特记犹太人领袖对耶稣(从开始至复活)抱反对到底的决定,这正符合他著书之目的(注 7)。
  IV. 耶稣的使命(28:16-20)
  使命的授予在旧约神所重用的仆人身上占一颇显要的地位(如创 12:1-4;出 3:1-10;书 1:1-11;赛 6:1-13;49:1-6),耶稣以授命者的角色,在与门徒离别前留予他们一个万代可遵循的使命,这使命配合旧约授命时采用的风格,分五方面: (1) 历史序言(28:16);(2)对授命者之反应(28:17); (3)权力之宣告(28:18); (4)使命之内涵(28:19-20a); (5)能力之保证(28:20b)。
  A. 历史序言(28:16)
  耶稣复活后,共有四十天之久向门徒显现凡十次之多,才回归天国,今为第八次(参林前15:6)。在此次显现中他将传福音的大使命托付给门徒,他们是天国的见证人,代替了以色列原来的工作。
  28:16节首字「de」(意「但是」)与上文(28:11-15)作个对比。上文记述国家首长积极到底反对耶稣,此段记「但有多人积极到底跟从耶稣」,那是十一门徒与耶稣其他的「弟兄」。他们均到达耶稣约定在加利利见面之地(马太虽没明说那里但这是可测度的(参26:32;28:710))。
  B. 对耶稣之反应(28:17)
  这群门徒在约定地点再见耶稣,喜极下拜,「但」(de)有人仍怀疑耶稣的真实。究竟他们是谁,引起学者不同的解释:
  (1)他们是十一门徒中的仍旧疑惑分子--这是传统之见(注 8);
  (2)他们是十一门徒外之门徒--十一门徒中部分对耶稣的复活起初虽有猜疑(参可 16:14;路 24:10-11;约10:24-29),但那是因他们事前还未目睹复活了的耶稣,在加利利整个情况完全不同;此外「拜」字 (prosekeunesan)是信徒的权利非疑惑者的,再者「然而还有人」(hoi de 意「但有人」)一词似将十一门徒与这群人划分,故 28:17的「他们」与「还有人」是两组人,后者即28:10的「我的弟兄」(注 9)。
  虽然「还怀疑者」与十一门徒有别,但他们仍是门徒,究竟他们的疑惑是否与「拜」字不能符合?在马太笔下「拜」字背后往指「毫无怀疑的接受」,故他们现时对耶稣复活的事实定有所「迟缓」(edistasan中译「疑惑」,而十一门徒已遇见复活了的耶稣二次(彼得有三次),故他们不用疑惑。
  C. 权力之宣告(28:18)
  在山上某约定地点,耶稣向全体在场门徒宣告(参 5:1)他召约他们到此之目的,乃是要他们承受一个荣耀的使命。可是在工作使命给予之先,必有权力的宣告,因门徒正要接受使命的「授权仪式」。
  耶稣的权能在本福音里最明显不过(参 7:29; 10:17-18; 11:27; 22:43-44; 24:35)。现今复活的耶稣因其「存心顺服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,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」(参腓 2:8-9;另参但 7:13-14;临前15:24-28记父与子之间的「赐予」与「交还」的关系),是以他能宣告「所有(全宇宙)的权柄都赐给我了」。
  D. 使命之内涵(28:19-20a)
  28:19的「所以」(oun)将「权力」与「使命」连接起来,因着寰宇的权能已在耶稣身上。门徒的使命便关及「寰宇」(万民);这使命只有一个命令词「使作门徒」(matheteusate),却有三个分词作补充:「去」、「施洗」、「教训」,但如Cleon Rogers 言当分词与命令式动词连在一起时那分词可视作命令式动词办(注 10)。故这俗称「教会大使命」的内涵共分四点:
  (1)「你们要去」-- 这是完成使命的第一步,没有此起点,一切命令也属枉然;
  (2)「使万民作我的门徒」--「使作门徒」指引导人至耶稣面前,与他产生一个「师生关系」,学习他的样式,服从他的教导。「万民」这字表面与10:5; 15:24有别,但救恩出自犹太人(参约 4:22;罗1:16),神的选民获「先机」接受神恩,惜他们在此丢失这权利,反给外邦人「后来居上」,不过这亦有神的旨意在其中(参罗11)。其实神的心意本欲地上万族得福(只是先后的执行问题),正如亚伯拉罕约的条款般(参创 12:3),亦正如耶稣降生之目的,也是本福音的主旨(参1:1),更符合旧约多处的预言(如赛 9:1; 42:6; 49:6;另参徒 11:18);
  (3)「奉父子圣灵之名给他们施洗」--「施洗」非使万民作门徒的法门,而是受洗者愿作门徒的一种承诺,这是个愿意「进入」(eis中译「奉」)三一神之恩福里或投入神之主权里的表示。然而奉三一神的名字施洗在耶稣口中却是首次,亦是第一世纪文献里唯一的一次,直至《十二使徒遗训》(7:1)及游斯丁(150A. D.)才有提及(注 11)。但此「神号」的称呼在新约则常出现(参林前 12:4-6;林后13:14;弗 4:4-6;帖后 2:13-14;彼前 1:2;启1:4-6)。现今门徒须以这新呼号给予他人施洗,意说如今门徒拥有直接将人人引至三一真神(父子圣灵)的权利,不用借着其他的中保。
  (4)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」 -- 「教训」(didaskontes)是「使作门徒」的一项必须程序,但教训的课题却以耶稣的「吩咐」(eneteilamen这字是将「诫命」字作动词用)为主,可见耶稣视自己的训话如神的话(参出29:35;申 1:3, 41; 7:11; 12:11,14)如日月之恒(参24:35)。耶稣的教训带有神的权柄,绝非可望不可即,更可遵守到底直至世界的末了。
  E. 能力之保证 (28:20b)。
  耶稣以「同在的保证」作大使命的结束,这是安慰的应许,亦是能力的保证,在门徒使万民作门徒时,「以马内利」就在他们当中(参18:20),这是他们切实的需要。神在耶稣基督里与属神的人同在,直至「天国实现」时(参 13:37-50「世界末了」即「耶稣复临」)(注12),这保证与神在旧约里向选民作的着实有异曲同工之妙(参代下26:22-23),如今神的儿子以其父之安慰及保证向「新选民」发出正是全书最美善的结束。
  书目注明
  注1: 如 H.N.Ridderbos, “Matthew,” Bible Student’s Commentary,Zondervan, 1987(1950-1951), p.550.
  注2: D.A.Carson, “Matthew,” Expositor’s Bible Commentary,Zondervan, 1984, p.589.
  注3: J.F.MacArthur, Matthew, IV, Moody, 1989, p.312.
  注4: R.T.France, “Matthew,”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,IVP, 1985, P.410.
  注5: D.A.Carson, p.591.
  注6: Ibid., p.591.
  注7: H.N.Ridderbos, p.552; J.F.MacArthur, p.326.
  注8: 如 R.H.Gundry, Matthew: A Commentary on His Literary and Theological Art, Eerdmans, 1982, p594.
  注9: 如 D.A.Carson, p.593; J.F.MacArthur, p.337; P.Lange, “Matthew,” A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: Critical, Doctrinal and Homiletical, C.Scribner’s Publ., 1865, p.546.  
  注10: Cleon Rogers, “The Great Commission of Matt. 28:19-20,”
  注11: A.Plummer,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.Matthew, James & Family Christian Publ., 1915, p.434; F.V.Filson, “Matthew,” James & Family Christian Publ., 1915, p.434: F.V.Filson, “Matthew,” Harpe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, Hendrickson, 1987(1960),p.305.
  注12: J.F.MacArthur, p.346.
  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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