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 3: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,女兒阿,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,使你享福麼。
得 3: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,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。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,
得 3:3 你要沐浴抹膏,換上衣服,下到場上,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。你等他吃喝完了,
得 3:4 到他睡的時候,你看準他睡的地方,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,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。
得 3:5 路得說,凡你所吩咐的,我必遵行。
得 3:6 路得就下到場上,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。
得 3:7 波阿斯吃喝完了,心裡歡暢,就去睡在麥堆旁邊。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。
得 3:8 到了夜半,那人忽然驚醒,翻過身來,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。
得 3:9 他就說,你是誰。回答說,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。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,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。
得 3:10 波阿斯說,女兒阿,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。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。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,你都沒有跟從。
得 3:11 女兒阿,現在不要懼怕,凡你所說的,我必照著行。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。
得 3: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,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。
得 3: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,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。就由他吧。倘若不肯,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我必為妳盡了本分,妳只管躺到天亮。
得 3: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。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,就起來了。波阿斯說,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。
得 3:15 又對路得說,打開你所披的外衣。她打開了,波阿斯就撮了六﹝簸箕﹞大麥,幫她扛在肩上,她便進城去了。
得 3: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裡,婆婆說,女兒阿,怎麼樣了。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。
得 3:17 又說,那人給了我六﹝簸箕﹞大麥,對我說,妳不可空手回去見妳的婆婆。
得 3:18 婆婆說,女兒阿,妳只管安坐等候,看這事怎樣成就,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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