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 14: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將額上剃光。
申 14: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,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,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申 14: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
申 14: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,綿羊,山羊,
申 14:5 鹿,羚羊,麍子,野山羊,麋鹿,黃羊,青羊。
申 14:6 凡分蹄成為兩瓣,又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申 14: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,兔子,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
申 14:8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
申 14:9 水中可吃的,乃是這些,凡有翅有鱗的,都可以吃。
申 14:10 凡無翅無鱗的,都不可吃,是與你們不潔淨。
申 14:11 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申 14:12 不可吃的乃是鵰,狗頭鵰,紅頭鵰,
申 14:13 鸇,小鷹,鷂鷹與其類,
申 14:14 烏鴉與其類,
申 14:15 鴕鳥,夜鷹,魚鷹,鷹與其類,
申 14:16 鴞鳥,貓頭鷹,角鴟,
申 14:17 鵜鶘,禿鵰,鸕鶿,
申 14:18 鸛,鷺鷥與其類,戴鵀與蝙蝠。
申 14: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,是與你們不潔淨,都不可吃。
申 14:20 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申 14:21 凡自死的,你們都不可吃,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,或賣與外人吃,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
申 14:22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。
申 14:23 又要把你的五穀,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,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,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這樣,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。
申 14:24 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,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,若離你太遠,那路也太長,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,
申 14: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,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,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。
申 14:26 你用這銀子,隨心所欲,或買牛羊,或買清酒濃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。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。
申 14:27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你不可丟棄他,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申 14: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,都取出來,積存在你的城中。
申 14:29 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和你城裡寄居的,並孤兒寡婦,都可以來,吃得飽足。這樣,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,賜福與你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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